張子強一九九八年在內地落網,
因非法買賣爆炸品被判死刑,
同年十二月被槍決。
李嘉誠披露綁架案內情
李嘉誠披露綁架案內情
勸張子強洗心革面
2013-11-29
「大富豪」張子強十七年前綁架李澤鉅一案,轟動全城,案情諱莫如深,「超人」李嘉誠接受內地傳媒專訪時,首次揭開神秘內幕,指張子強當年單人匹馬到李家,要求巨額贖金。據本報得悉,當時張一開口要求十億元,後來變卦想加贖金,最後李嘉誠再加了三千八百萬元贖金。不過,事後張竟再來電,自稱好賭輸掉贖金,更向「超人」請教投資之道,李嘉誠奉勸他洗心革面,遠走高飛,否則下場可悲。
長實集團主席李嘉誠上周五接受南方報業集團訪問,據《南方周末》形容,李重提長子李澤鉅被綁一事,語氣平靜,像在講述一段別人的歷史。報道引述李嘉誠稱,李澤鉅在九六年被張綁架後,張子強獨自來到李家大宅,勒索二十億元贖金。為保兒子性命,李當場同意,稱只有現金十億,如果張要,他可到銀行提取。「大富豪」開口索10億
但知情人士對報道作出澄清,指當時實情是張一開口說要十億港元,李嘉誠為了兒子的安全,立即答應,後來張變卦想要更多,最後李嘉誠再加多三千八百萬港元贖金。
報道又引述李嘉誠指,張子強當時反應愕然,問他:「你為何這麼冷靜﹖」李即回答:「因為這次是我錯了,我們在香港知名度這麼高,但是一點防備都沒有,例如我去打球,早上五點多自己開車去新界,在路上,幾部車就可以把我圍下來,而我竟然一點防備都沒有,我要仔細檢討一下。」
李嘉誠稱,他曾勸告張子強:「你拿了這麼多錢,下輩子也夠花了,趁現在遠走高飛,洗心革面,做個好人;如果再弄錯的時候,就沒有人可以再幫到你了﹗」
張輸光贖金 再請教投資但他透露,其後張子強致電給他,並向他請教投資之道,李對張說:「你搞甚麼鬼,怎麼還有電話?」張子強回答:「李生,我自己好賭,錢輸光了,你教教我,還有甚麼是可以保險投資的?」李答道:「我只能教你做個好人,但你要我做甚麼,我不會了。你只有一條大路,遠走高飛,不然,你的下場將是很可悲的。」報道沒有提及李澤鉅被綁架後,李嘉誠當年有沒有報警。
九七年九月,張子強重施故技,與黨羽在時任新鴻基地產集團執行主席郭炳湘位於深水灣住所外,將他強行截停及擄走,綁匪要求二十億元贖金,最後郭的妻子李天穎準備六億元贖金,張子強收款後,隔日將郭放走。郭炳湘當年親口證實,因被張綁架而患上抑鬱症。
張子強後來潛逃內地,一九九八年在江門被公安拘捕,因非法買賣爆炸物罪被判死刑,另因綁架罪、走私武器及彈藥罪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九九八年十二月被槍決,並被沒收財產逾六億六千萬元人民幣。相關新聞詳見P4版
子強的一生張
張子強(1955年4月7日-1998年12月6日),綽號「大富豪」,是香港一個犯罪集團首腦。[1]
張子強祖籍中國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4歲時隨父母從廣東鬱南縣在逃港潮中偷渡到香港[2],成為香港人。
1991年7月12日,三名年約三十歲的男子於啟德機場持械行劫一輛解款車,劫去相當於1.7億港元的美元和港幣現鈔。同年9月,張子強因涉嫌串謀行劫被捕[3],後被重判入獄18年。張子強不服上訴,法官認為此案證人的口供證據不足,張子強於1995年6月22日在香港最高法院上訴得直,當庭釋放。
距離出獄不足一年,1996年5月張子強再度犯案[3],這次案情更轟動,綁架了香港首富長實集團主席李嘉誠的長子李澤鉅,當日李澤鉅乘坐高級豪華房車返回壽臣山道寓所途中[3],張子強與同黨駕車攔住李澤鉅的房車,並用AK47自動步槍和手槍指著他和司機[4],更向房車連開兩槍[3]。綁匪迅速將李澤鉅拖出車外,脅迫他登上賊車離去,並讓司機開車返回李家,通報李澤鉅被綁架的消息。綁架成功使張子強非常高興,還在李澤鉅額上輕吻[4]。隨後將他脫光衣服[4],只穿一條內褲囚禁在粉嶺鶴藪一個廢棄雞場的房屋內[4]。張子強腰纏炸彈親自去李家大屋與李嘉誠洽談贖金[5],李嘉誠因此不敢報警並即場答應,張子強一口索價20億港元[3],李嘉誠指:「現金只有10億,如果你要,我可以到銀行給你提取。[6]」張先拿了3,800萬港元[4]。本來李嘉誠先給他4000萬,但張嫌4與「死」字諧音[4],不吉利。隨後李嘉誠又給了他10億現金,最後張子強成功勒索高達10.38億元巨款[3],與長江基建的股票編號「1038」一樣[3],犯罪所得金額之高曾錄入金氏世界紀錄大全[7]。李嘉誠給錢的時候還勸他可以拿錢買他們公司的股票[4],或者存下來夠他花半輩子的。張子強收錢後,親自駕車將被綁架一日的李澤鉅載到銅鑼灣怡東酒店門外釋放[3],李澤鉅並無受傷。李嘉誠與張子強洽談贖金時表現鎮靜[6],連張子強都很意外,張問他:「你為何這麼冷靜?[6]」李回答指:「因為這次是我錯了,我們在香港知名度這麼高,但是一點防備都沒有,比如我去打球,早上五點多自己開車去新界,在路上,幾部車就可以把我圍下來,而我竟然一點防備都沒有,我要仔細檢討一下。[6]」李嘉誠表示,當時有勸誡張子強,「你拿了這麼多錢,下輩子也夠花了,趁現在遠走高飛,洗心革面,做個好人;如果再弄錯的時候,就沒有人可以再幫到你了。[6]」後來張子強致電李嘉誠,指自己在澳門賭輸2,000萬[4],並於電話上說:「你教教我,還有什麼是可以保險投資的?」李嘉誠當時回答:「我只能教你做好人,但你要我做什麼,我不會了。你只有一條大路,遠走高飛,不然,你的下場將是很可悲的。[6]」經過這件事情之後,李嘉誠漸轉低調[4],明顯對家人保護起來。李澤鉅生了三女一男[4],除了大女兒因在1996年綁架事件發生前出世而公佈名字為燕寧外[4],隨後出生的孩子名字一直保密至今。一年後張子強重施故技,綁架香港第二首富新鴻基地產主席郭炳湘,1997年9月29日張子強與一眾黨羽趁郭炳湘自行駕車至深水灣道豪宅大門外時[8],強行將他截停及擄走,禁錮於新界一間村屋內[8]。當時綁匪要求郭炳湘致電回家要求贖金,但被郭炳湘拒絕,張子強等人每日對他施以暴力[8],迫使郭炳湘在被綁架四日後致電妻子李天穎,要求妻子準備20億港元贖金[8]。被綁架期間,郭炳湘遭脫去衣服困於小木箱中[8],需長期蜷曲身體,每日只有叉燒飯及清水充飢[8]。經過多番斡旋,郭家於10月3日支付6億港元贖金[8],但張子強收款後卻未立即放人,要待至翌日,郭炳湘才獲釋回家。雖然平安回家,但遭綁架及虐待的恐怖經歷令郭炳湘身心受創並因而患上抑鬱症[8],經逾一年治療才康復。
1998年他在香港馬草壟一間石屋儲存800公斤炸藥時[3],被警方追捕而潛逃中國內地。同年策劃另一宗大案時,在江門外海大橋上與多名同黨被公安拘捕[3],11月12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張子強案公開作出一審判決,他因非法買賣爆炸物罪被判死刑、另因綁架罪、走私武器及彈藥罪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於12月6日被槍決,並被沒收財產人民幣6.621億元。外間傳言:張子強曾以「身為香港居民,而且犯案地點在香港」為理由向香港政府求助,要求引渡返回香港受審,以圖得以避過死刑,但為香港政府所拒絕。當時港府向外間公布的理由為:「因為內地公安以他曾在內地犯案為理由,所以享有司法管轄權」,而在案件審理期間,亦積極向內地法院提供證供。事件引起了有關罪犯於內地被捕受審而應否引渡回港受審問題的爭議。
1991年6月及1992年3月,以葉繼歡為首的一夥匪徒,連續搶劫了香港觀塘協和街及深水埠大埔道的7間金鋪,劫得金飾價值達700多萬元。
1991年7月12日,搶劫啟德機場裝甲運鈔車1億6000萬元,張子強後來被捕,但法庭以證據不足為由,把他無罪開釋。港英當局當時還賠償給張子強一大筆錢,使張子強愈發張狂。張子強於此時在獄中結識葉繼歡,兩人一拍即合,開始合作。
1995年11月,在深圳槍殺香港居民蔡志雄。
1996年5月,與葉繼歡集團合謀綁架香港李姓超級富豪的長子,勒索港幣10億3千8百萬元。張子強分得4億3千8百萬。葉繼歡在作案前10天攜帶軍火返港,意外與警方交火,重傷被捕,但葉的部下仍參與了綁架案。
1997年9月,綁架香港郭姓地產商,勒索港幣6億元。張子強獨得3億元。
1997年10月,又策劃綁架港澳何姓巨商,被警方識破,未遂。
1997年底,從內地非法購買800公斤烈性炸藥,2000多枚雷管,並偷運到香港,圖謀製造更大的恐怖事件。據炸藥專家說,800公斤烈性炸藥如果集中爆炸,足以炸平一座十幾層的大廈。正是這800公斤炸藥,敲響了大富豪犯罪集團的喪鐘。[9]
1998年8月26日凌晨,香港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向張的妻子羅艷芳下發法庭的「限制資產令」,凍結張子強旗下的大部分資產。羅艷芳委託律師向高等法院大法官申請取消禁制令,11月4日,法庭正式撤銷資產凍結令,被拘押的15名張子強的有關人士和在港親戚被釋放,羅還獲得了警方支付的懲罰性的堂費賠償。後她與子女遷居泰國。[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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